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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气环境治理范例6篇

发布时间:2024-05-28 19:28:04人气:

  AG平台真人 真人AG 平台官网AG平台真人 真人AG 平台官网AG平台真人 真人AG 平台官网长期以来,我国采用粗放型的经济发展模式,重视经济发展速度,但是忽视了经济发展质量。随着经济的高速增长,各种化石能源消费品需求不断增长,对生态环境造成极大影响。但是,加大环境保护力度,可能会短期内影响经济发展速度,面对环境治理和经济发展的矛盾,很多地方政府陷入左右为难的境地[2]。部分地方政府在环境治理中抱着不出事的逻辑,只追求不发生重大环境安全事故,环境治理不积极。

  属地管理遵照行政区域进行划分,是目前主流的环境管理模式,体现出“关门主义”的防治思路。地方政府在环境治理中占据信息优势,能够对症下药,但是属地管理存在制度缺陷。第一,大气环境具有高度的流动性,因此某一区域产生的大气污染物很容易扩散到周围区域。如果仅污染发生地进行大气治理,但是周边区域没有采取措施,大气治理效果将会大打折扣。同时,大气污染具有负外部性,大气治理具有正外部性,部分地方政府不主动治理大气污染,而是寄希望于扩散到周围区域。第二,地方进行大气污染控制时,无法控制其治理成本。对于污染区域来说,其污染控制边际成本呈现逐渐上升的趋势。但是,地方政府普遍存在竞争关系,大气污染治理又存在溢出性,因此各地在合作上缺乏普遍的激励措施。同时,由于污染物排放量属于硬指标,各地政府必须严格按照标准设定限制,因此区域之间缺乏合理的互动,也没有跨区域的污染物交易平台。各地缺乏有效的互动来降低污染防护成本。

  我国大气污染治理基本围绕污染物总量开展,特别是污染物排放总量的控制。污染物治理并没有和浓度挂钩,一些挥发性有机物并没有列入大气污染治理范围,导致虽然我国二氧化碳和二氧化硫等排放量总体下降,但是空气质量并没有得到根本好转。我国污染排放指标是以区域性为标准,首先以GDP为基础制定区域性的排污指标,然后区域之间可以进行相应的调整。地方政府也制定了较多的污染企业关停措施,但是区域的环境分配并不理想,导致环境治理效果大打折扣。污染责任分解要兼顾公平和效率,一些地区边际污染控制成本较低,但是其经济发展水平也较低。目前,我国环境保护主体主要为环境监管机构,环境监督主要依赖于生态环境部门。但是,环境保护部门监管人员和预算经费有限。部分地方政府以牺牲长远利益来追求短期的经济发展,因此就会影响生态环境部门的污染防治,可能会使得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目标无法按照计划落实。

  大气环境治理污染控制目标基本由上级政府部门制定,下级政府部门负责实施。下级部门并没有参与污染物目标控制,导致污染物控制目标层层加码。基层政府不堪其重,同时面临目标无法完成的巨大行政处罚压力。目前,受法律框架的限制,我国的政治激励措施和财政激励措施未有较大的发展。地方政府制定环境保护措施往往动力不足,怕承担责任。来自上级的各项激励措施往往比较模糊,无法真正落实到位。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实行一票否决制,这就给基层干部带来较多的行政压力,同时与环境保护基层负责治理的初衷相违背,增大了基层领导干部的负担。绩效考核方面,大气环境治理缺乏有效的评价模式。各个规范性文件相关规定比较分散,没有形成完善的标准,城市大气环境治理绩效评价体系缺乏一致性。城市大气环境治理的统计措施和测量措施都出现了模糊的规定,特别是上级政府基本依据下级政府提供的信息进行大气污染治理绩效考核,可能存在信息失真。同时,公众参与环境治理的积极性不高,导致环境治理的社会效果下降。

  城市大气环境治理需要新的理念,需要与时俱进,同时与现实情况相结合,才能够做出正确的决策,使得城市大气环境质量不断得到改善。

  政府需要落实环境绩效评价制度,开展模式创新工作。环境绩效是指基于有关环境方针、目标和指标,控制其环境因素所取得的可测量的环境管理体系成效。政府环境绩效是指为了维护公共环境权益,分析污染环境下投入和产出的因果关系。环境绩效评价制度原来为企业所独有,后来拓展到行政领域,延伸到政府管理部门。政府环境绩效评价体系主要包括环境绩效评价的目的、主体、客体以及评价标准,它是一项较为完整的制度性创新工作[3]。政府环境绩效评价主要有以下作用。它有助于提升政府环境管理水平。环境问题具有复杂性、综合性和不可逆性,作为一项新型的环境管理工具,环境绩效评价制度是政府开展环境工作的前提。绩效指标是环境绩效评价的核心内容,它能够将纷繁复杂的评价标准转化为简化的数据,这些数据具有关键性的评价作用。环境绩效评估有助于提升政府管理效率。同时,区域性的环境绩效评价与政府行政效率相挂钩,与政府干部用人制度相挂钩,以改变目前环境保护的被动局面,使得各级领导干部主动参与环境保护。

  亚洲开发银行目前积累了较为完善的城市环境绩效评价经验,构建了相对合理的评价指标。我国政府的环境绩效评价制度最早可以追溯到20世纪80年代,国家制定了城市综合环境整治量化目标。改革开放四十多年来,政府环境绩效评价理论和实践不断丰富和发展,我国初步建立了国家和地方两个层面的环境绩效评价体系。环境评价制度的公众参与度较高,外向性较强,各级政府将环境绩效评价制度纳入政府施政规划。随着国际环境管理交流的频繁和评价项目的增多,我国环境绩效评价经验不断充实,但是也存在诸多问题。一是法律法规还不健全,环境绩效评价制度不统一、不完善。目前,环境绩效评价标准较多,未能形成统一协调的体系,有些评价标准自相矛盾,不具有科学评价的指导意义。二是没有合理使用环境绩效评价结果来完善绩效评价制度,两者没有有机结合。部分评价结果没有做到公开、透明,同时绩效评价的沟通机制和申诉机制尚未完全建立,评价激励制度没有得到良好的贯彻。三是环境绩效评价制度主体较为单一,目前基本采用自上而下的环境指标控制体系,因此没有充分调动被评价对象的积极性,评价指标的制定缺乏科学性和公开性,公众参与度较差。

  2.3PDCA(Plan(计划)Do(执行)Check(检查)Action(处理))大气环境治理实践

  计划阶段需要找出问题形成的原因,找到战略目标和战略步骤之间的关系。其中,绩效指标要实现具体化和可操作化。例如,可以参照《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确定的大气污染防治十条措施中的评价标准,将绩效指标细化为可吸入颗粒物浓度、细颗粒物浓度等,同时要测量优良天气的天数。绩效评价指标要具有可测量性,可以依据环境质量标准进行细致划分。绩效评价指标要与其他指标关联,要明确截止期限,制定相应的各年度考核目标。

  执行阶段主要是指计划中的行动付诸于实践,然后查看其执行效果。最为关键的步骤是制定可行的考核机制,利用绩效评价的关键性指标来评价其完成的效果,从而形成有效的环境保护规范性激励。大气环境治理主要有两个关键性指标,其中环境空气质量指数居于首位,主要以过程化治理为导向,重点考核环境空气质量目标的改善和大气污染防治的重点研究是否得到贯彻和落实。执行阶段,环境影响评价人员要具有较强的专业能力,合理选择空气质量监测点。

  检查阶段主要是指对大气污染防治手段进行检查,并对其执行效果进行监督。主要体现在对于地方政府落实效果的督查方面。督查主要采用每月督查、每天检查等形式。这一评价考核机制中,主要由生态环境部门对各地上报的环境质量监测数据进行分析整合,同时根据研究制定计划,将整合结果上报国务院。

  处理阶段包含两部分内容,一是采取惩罚或奖励措施,改进绩效评价方式,二是总结经验、教训,完善评价目标和结果。

  国际经合组织建立了较为完善的环境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环境绩效指数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被各级政府广泛使用,它也成为反映环境监督成效的重要指标。总体指标涉及空气质量、水质量以及土壤环境质量等方面,主体指标达到25项。随着我国逐步与国际环境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相接轨,国内研究也逐渐走向正轨。当前,经济发展必须和环境保护相协调,使整体环境投入和产出保持不变,兼顾环境效益和经济效益,因此环境绩效指数成为评价政府环境治理措施的有效手段。

  以率先改善主城区大气环境质量,实现我市空气自动监测数据持续向好为目标,按照“常态管控、强化应急”原则,建立科学分析、预警及时、分工明确、责任清晰、行动迅速的协调联动机制,切实推进主城区大气环境常态化和精细化管理,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显现成效。

  市主城区大气环境治理联防联控实施范围以东二环西侧奥钛新能源的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为中心,北至北洺岸,南至南二环路,东至永峰公路,西至西三环。涵盖了市工业园区、镇、康二城镇、北安庄乡、午汲镇、西土山乡、大同镇、上团城乡8个乡镇;涉及市环保局、交运局、住建局、交警大队、安监局、冶金局、煤炭局、工信局、国土局、商务局、发改局、财政局、质监局、气象局等14个职能部门。

  其中,Ⅰ级区域北至邯武北线、南至邯武快速路、东至永峰路、西至东环路;Ⅱ级区域向北扩展至北洺岸,向南扩展至南二环,向西扩展至西环路;Ⅲ级区域向西扩展至西三环(营玉公路)。

  (一)钢铁、焦化、水泥、电力“四大行业”工业高架点源污染排放,主要控制污染物为SO2、NOX、CO、PM2.5、O3和厂区无组织扬尘;

  (二)东二环、南二环、北环路、邯武北线、永峰路、邯武快速路、东环路、西环路等主要道路交通扬尘和机动车尾气等移动源污染排放,主要控制污染物为PM10、CO、NOX、O3和无组织扬尘;

  (三)建筑施工、土地、煤场、精粉货场和其它散装物料堆场等面源污染排放,主要控制污染物为PM10、PM2.5和无组织扬尘;

  (四)原煤散烧、露天烧烤、餐饮油烟、焚烧秸秆、油气品质等生活源污染排放,主要控制污染物为PM10、PM2.5、SO2、CO及挥发性有机物;

  (五)石灰厂、石料厂、球团厂、铸造厂等其它工业企业低空源污染排放,主要控制污染物为PM10、PM2.5、SO2、CO和无组织扬尘。

  按照“属地管理”和“管行业、管环保”环境监管原则,坚持管治并举,在突出抓好Ⅰ级区域大气环境精细治理和常态管控的基础上,根据我市空气质量自动监测数据和对污染源的科学分析,分级扩展管控范围,快速精准联防联控,有效遏制大气污染物的产生和扩散。

  1、按照《省建筑施工扬尘防治新15条标准》,对Ⅰ级区域范围属工业园区管理范畴的项目施工场所进行集中治理和常态管控,逐项目、逐地块明确防范措施和责任人,切实做好洒水抑尘、物料苫盖、绿化保洁等工作,特别是土方作业、渣土运输等环节要重点突出,强化管控,切实防范施工扬尘污染。

  2、因地制宜,分步推进,对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周边地区1公里土地进行集中治理。对已经列入规划长期未开发建设的土地,进行临时绿化或苫盖,同时,进行洒水、雾化作业,有效减少地面无组织扬尘污染。

  3、组建专职队伍,配备洒水车、道路清扫车,对Ⅰ级区域内东二环(邯武北线交叉口至聚隆矿业段)、邯武北线(清化中队至中山大街段)、邯武快速路(永峰路口至东环路段)、东环路、武邑路(北环路至兰村大桥段)和园区道路实施常态化洒水、清扫抑尘作业。在冬季结冰期,根据气象条件适当减少洒水作业频次,加大机扫频率,切实防范道路扬尘污染。

  4、对邯武北线两侧及辖区内其它散装物料堆场货场进行专项整治,强化日常监管,严控散装物料扬尘污染。对手续合法的,由行业主管部门牵头,开展环境整治,限期完成棚化厂房、喷淋雾炮等环保治理工程,并合理安装车辆自动清洗装置,确保进出车辆全部苫盖到位,防止带尘上路;手续不合法的,由工业园区牵头,限期搬迁或依法予以取缔。

  5、配备雾炮车对空气质量监测站点周边200米空间范围内,实施立体雾化降尘作业,并根据大气污染物扩散条件,科学合理增加雾化作业频次。

  1、按照省、市有关要求和最新排放标准,对标邢台德龙钢铁等先进企业,对全市钢铁、焦化、水泥、电力等重点工业企业进行深度综合治理。

  2、严格环境执法,强化对重点企业污染排放监督管理,确保治污设施正常运行,稳定达标排放。

  3、以工业园区周边燃煤锅炉治理为突破,对主城区范围内燃煤锅炉进行集中治理。

  4、会同市气象局对我市大气污染物扩散条件作出预测和预警研判,为及时调整、强化各项应急防控措施提供决策依据。

  5、对各有关乡镇、各相关部门空气质量保障联防联控措施落实情况进行评估,牵头组织召开定期会商会议。

  6、以十日为周期编制空气质量信息专报,及时将AQI指数、降尘数据、综合排名、预警建议等信息报告市政府。

  7、会同其它行业主管部门做好其它低空源污染排放企业的环境执法监管,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1、将原有交通扬尘治理6个固定检查站点调整为武邑线东环入市口、邯沙线入市口、南二环与刘西线交叉口、邯武快速与东二环交叉口、邢都路西环南入市口、邢都路杜庄岗入市口,并将4个流动巡查中队增至8个流动巡查中队,确保车辆苫盖率达100%,严控运输过程中物料遗撒、泄漏、碾压产生的扬尘污染。

  2、突出强化源头监管,把短途倒转不苫盖行为作为重中之重,严厉打击,规范秩序。

  3、强化国省交通干线道路保洁,配备洗、清、扫一体道路保洁车辆,对Ⅰ级区域内路段增加清扫频率,视气象条件科学合理洒水保洁,保持路面干净无扬尘。

  4、对重点道路两侧和中间分隔带应进行乔、灌、花、草相结合的立体绿化;及时清运公路用地范围内两侧边沟的积土、渣土。

  5、对破损道路应及时修补,减轻因路面颠簸造成的物料抛洒和地面扬尘污染。防止路面破损,新破损路面在一个月内进行修复。

  1、按照《省建筑施工扬尘防治新15条标准》,对主城区范围内在建施工项目扬尘污染进行集中治理和常态管控。

  2、强化城区道路保洁,配备洗、清、扫一体道路保洁车辆,对主城区重点道路常态化保洁作业,增加清扫频率,视自然气象条件科学合理洒水保洁,保持路面干净无扬尘。

  3、对主城区运输砂石、土方、垃圾、渣土等易产生扬尘污染物料的车辆进行专项治理,推广使用封闭货箱或者采用其他方式封盖严密,确保按照指定线、对主城区露天烧烤、垃圾焚烧行为进行专项治理。

  1、在邯武快速路、东环路、南环路设置禁止载重车辆通行标志;东二环、邯武北线(含北环路)等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周边路段全线禁停,车辆保持行驶畅通,严查无故滞留行为;在奥钛新能源(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厂区口设置禁止调头标志;在保证交通安全的前提下,科学管理交通信号灯,提高车辆通行率,最大限度减轻机动车怠速停车尾气排放对空气监测数据的影响。

  2、根据空气质量监测数据情况,晚10时至次日早6时对东二环、南二环空气质量监测站周边道路实施大型货运车辆分时段限行交通管制。

  3、严禁任何无证无牌机动车、黄标车、拖拉机、三马车进入空气自动监测站周边区域。

  1、按照网格化环境监管有关要求,做好主城区大气环境联防联控范围内石灰、铸造等分管行业环境整治和监管。

  2、按照《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有关要求,督导重点企业做好限停产工作,有效降低生产负荷。

  1、参照市主城区“煤改气”做法,优先安排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周边有条件村庄引入天然气等清洁能源,减少散煤燃烧低空排放污染。

  2、主城区范围内率先推广使用低硫低灰优质煤炭;把空气自动监测站周边村庄和企事业单位作为重点,实现洁净型煤全覆盖。

  1、按照网格化环境监管有关要求,做好主城区大气环境联防联控范围内选厂、钢渣厂、铁精粉货场等分管行业环境整治和监管。

  2、会同工业园区,对邯武北线两侧区域及主城区大气环境联防联控范围内精粉货场进行专项整治。

  1、按照网格化环境监管有关要求,做好主城区大气环境联防联控范围内有证洗煤厂、储煤场等分管行业环境整治和监管。

  2、会同工业园区,对邯武北线两侧区域及主城区大气环境联防联控范围内洗煤厂、储煤场进行专项整治。

  按照网格化环境监管有关要求,做好主城区大气环境联防联控范围内采石场、石料加工厂等分管行业环境整治和监管。

  按照网格化环境监管有关要求,做好主城区大气环境联防联控范围内制砖等分管行业环境整治和监管。

  在完成加油站、油库油气回收治理工作的基础上,强化日常监管,巩固治理成效;开展油品质量专项执法检查,严厉打击销售使用劣质燃油违法行为,坚决关停取缔非法油品销售供应站点。

  在主城区入市口配合市公安、交通、环保等部门设置煤质快速检测站点,严防高硫、高挥发劣质煤进入;对主城区用煤大户开展煤质监测,严厉打击销售、使用劣质煤炭行为。

  在突出重点,切实抓好Ⅰ级区域常态管控和精细化治理的基础上,通过科学分析、预警研判,当符合以下四项条件之一,联防联控实施范围扩展至Ⅱ级或Ⅲ级区域,并结合《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武政办字〔2015〕38号),强化有关防控措施。

  (一)以10天为周期,经过分析研判,预计我市环境空气质量排名在市位居后五名或全省后十名及未完成上级下达的改善率等指标时;

  (四)当AQI大于150、小于200,并预测未来连续3天出现重度污染天气时,联防联控范围扩展至Ⅱ级区域;当AQI大于200并预测未来连续4天出现重度污染天气时或国家、省、市举行重大活动时,联防联控范围扩展至Ⅲ级区域。

  (一)成立组织机构。市政府成立由各有关部门和乡镇、工业园区组成的主城区大气环境联防联控指挥中心,主任由崔耀鹏担任,副主任由郭向军、吕现生、申立保、王向荣、王梅担任。指挥中心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申立保同志兼任,负责主城区大气环境联防联控的推进协调、会商研判、督导落实等日常工作。各有关乡镇和市政府相关部门要明确分管领导、具体实施人和信息员,加强联防联控,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二)细化工作方案。各成员单位要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明确职责推进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的有关要求,对照任务分工,组织力量对辖区、分行业开展进一步专项排查,摸清底数,建立台账,科学制定本部门工作方案。特别是Ⅰ级区内的施工场地、土地、堆场货场、道路保洁、企业治理等重点管控措施,要做到标准明确、流程规范、责任到人,真正实现常态化管控和精细化管理。

  (三)专项经费保障。根据工作需要,市财政局将主城区大气环境联防联控工作列入财政预算,合理列支专项资金用于设备购买、日常经费保障,并按年度拨付至市环保办;专项经费由指挥中心(市环保办)审批后,根据各部门任务概况,按程序审批拨付;各部门要确保专款专用,严禁违规挪用,一经查实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四)定期会商评估。建立定期会商制度,对主城区大气环境联防联控工作进行会商评估。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每10天对各单位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汇总,聘请专家结合空气指数变化情况进行一次评估,及时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存在的问题,对阶段工作针对性调整和部署。印制工作专报,将各单位工作开展、督导发现的问题及空气自动监测站数据、降尘量数据及时报告市委、市政府。

  (五)强化协调联动。指挥中心要充分发挥牵总调度作用,认真组织各成员单位开展综合整治和联防联控各项工作。各有关乡镇、相关部门要在指挥中心统一指挥下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强化联动,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六)加强应急管控。市环保局要会同市气象局对我市大气环境污染物扩散条件作出及时预测,及时向指挥中心提供有关数据;指挥中心根据预警研判,统一调度各单位,及时调整、强化各项应急防控措施,力求通过应急措施,实现空气质量监测指数得到有效控制。各单位也要建立相应的应急方案,强化应急演练,提升应急能力。

  粗放型的经济增长和持续快速的工业化进程以及以煤为主的能源消费结构和生产力不合理的布局,使得我国大气环境形势严峻并呈现结构型、复合型、压缩型的特征,成为制约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影响国民身体健康和生活质量水平的重要因素之一。

  所谓大气复合型污染,是指空气污染由传统的煤烟型污染,变为煤烟型污染与机动车尾气型复合型污染。即受制于以煤为主的能源结构,以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工业烟粉尘为主的煤烟型污染尚未解决,但伴随着机动车保有量的激增,汽车尾气排放的二氧化碳、氮氧化物、悬浮颗粒物等污染问题也将会日益凸显。与此同时,城市大气污染问题逐渐由单个城市向区域复合型污染转变。例如,珠三角地区的烟尘、粉尘和二氧化硫等城市大气污染物指标,出现同时上升或降低的现象,区域污染特点突出。这种局面称为我国“十二五”以及未来大气污染防治的巨大挑战。

  “十一五”期间,经过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在经济快速增长和燃煤量大幅增加的情况下,全国大气环境质量基本稳定,北京等城市呈现好转态势。但是必须清醒地认识到,当前,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在城市空气中二氧化硫、可吸入颗粒物等污染防治工作取得积极进展的同时,酸雨、灰霾和光化学烟雾等区域性大气污染问题却日益突出,并严重威胁到了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持续快速发展,能源消费不断攀升,大气污染问题日趋严重,呈现结构型、复合型、压缩型的特征。具体表现为:

  首先,煤炭消费是大气环境中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尘的主要来源,而我国以煤为主的能源结构,短期内难以改变,所以煤烟型污染仍会十分突出。目前看来,我国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工业烟粉尘排放量大,远远超过大气环境容量。虽然“十一五”期间二氧化硫减排目标超额实现,但由于氮氧化物尚未开始控制,由此带来的污染将部分抵消二氧化硫减排带来的环境效益,使得全国酸雨区域分布格局总体未发生明显变化。

  其次,随着我国机动车保有量的迅速增加,机动车污染问题更加突出,汽车尾气排放成为大中城市空气污染的重要来源。机动车排放的污染物,不仅直接影响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而且会与空气中其他污染物发生反应,造成灰霾、臭氧等污染,严重的甚至可能引发光化学烟雾污染事件。

  再次,城市空气中的可吸入颗粒物、二氧化硫浓度依然维持在较高水平,同时,灰霾和臭氧污染已成为东部城市空气污染的突出问题。

  最后,区域性大气污染问题日趋明显。我国长三角、珠三角和京津冀三大城市群,辽宁中部城市群、中原城市群、长株潭地区以及成渝地区等城市密度大、能源消费集中的区域,这些区域的大气污染物排放集中,使大气污染呈现出明显的区域性特征,重污染天气在区域内大范围同时出现。近年来,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每年出现灰霾污染的天数达到100天以上,广州、南京、杭州、深圳、东莞等城市灰霾污染更为严重。东部地区大气能见度与20世纪60年代初期相比,下降了约7-15公里。区域性大气污染已成为当前迫切需要解决的环境问题。

  SO2和NOX是影响全国环境空气质量的关键因子,既是衡量空气质量的直接因子,也是细颗粒的前载物。尽管“十一五”期间我国SO2排放总量得到大幅削减,但至2010年,S02排放量仍高达2267.8万吨;NOX排放量在“十一五”期间伴随能源消费的高速增长呈快速增长趋势,增长幅度达40%左右,到2010年排放量为2273.6万吨。大量排放的SO2和NOX远远超出了环境承载能力,将成为影响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制约因素。

  按照2012年的新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来看,全国有70%左右的城市空气质量没有达到二级标准。我国大气污染整体上开始步入区域性、复合型、叠加型新阶段,“十二五”期间深入推进污染减排和改善环境质量刻不容缓。

  我国环境管理自上世纪70年代初起步以来,其目标与重心在不断调整与升级,相应的管理模式也在转型,呈现出明显的转型升级轨迹:初期的达标排放阶段;中期的总量控制阶段;目前的质量改善转型升级阶段。尤其“十一五”时期,我国环境管理模式是以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为中心,自上而下,层层分解与考核减排指标,减排取得积极进展。然而随着环境形势的变化,公众对环境质量越来越关注,传统的环境监测评价结果与公众的主观感受存在差异。我国环境管理重心由总量控制向质量改善转型升级已成为必然趋势。

  《国家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以解决危害群众健康和影响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为重点,提出了深入推进总量减排、强化环境质量改善、防范环境风险和完善环境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四大战略任务。即从“十二五”开始,我国将以改善环境质量为立足点,以削减总量为抓手,以保障环境安全为根本,用20年左右的时间完成总量控制向质量改善战略转型。环境管理重心由总量控制向质量改善转型升级,既是最终迈向公众满意的环保新道路的必然,也是日益严峻的环保形势对先进环境管理模式的迫切要求。

  值得一提的是,区域联防联控机制成为促进大气环境管理重心由总量控制向质量改善转型升级的重要举措。在由环境保护部起草完成的《关于推进大气联防联控工作改善区域空气质量的指导意见》之后,我国第一部综合性大气污染防治规划《重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也于2012年12月对外,指出将针对SO2、PM10、PM2.5等多项污染物实施综合控制,并首提将联防联控与属地管理相结合,推进区域各城市间的联防联控。

  而针对公众最关心的PM2.5,《规划》提出“十二五”期间各区域的治理目标:到2015年,重点区域PM2.5年均浓度下降5%,而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这三个区域则要求年均浓度下降6%。这对于改善人民群众生活环境质量,必将发挥十分重要的作用。

  总的来看,突破我国目前大气复合污染这一城市群社会经济发展的瓶颈,从环境管理体制等方面看,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第一,在管理机制方面,打破地方行政区划界限,将区域大气环境作为整体进行统一协调和管理,构建“统一规划、统一监测、统一监管、统一评估、统一协调”的区域联防联控工作机制。

  第二,推行区域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污权有偿使用与交易机制;完善排污收费制度,制定实施扬尘、挥发性有机物排污收费;建立落后产能退出补偿机制,加快落后工艺和设备的淘汰以及行业结构调整进程。

  第三,围绕当前最突出的酸雨、灰霾等污染问题,建立起以空气质量改善为核心的总量控制方法,实施SO2、NOx、颗粒物、VOCs等多污染物的协同减排。

  第四,探索有利于联防联控的新机制和新模式。对区域大气环境有重大影响的电厂、石化、钢铁、水泥等建设项目,探索实施重大项目环境影响的评价机制。

  我国以往大气污染治理的教训之一就是很大程度上减排量用于抵消新增量,因此“十二五”期间在控制新增量方面,许多方面要有突破,措施更加具体化。

  第一,合理控制能源消费总量,建立能源消费总量控制目标分解落实机制,把总量控制目标分解落实到地方政府,实行目标责任管理,加大考核和监督力度。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在“十二五”各种能源种类基本落实的情况下,其实质是煤炭总量控制。只要把目标分解落实到地方并考核到位,“十一五”期间敞开口子供应能源、无节制使用能源的现象必将有所改观。

  第二,在大气联防联控重点区域开展煤炭总量控制试点。大气联防联控具体范围体现在国家“十二五”大气污染控制规划中,也是我国大气复合型污染严重的地区,开展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并不是煤炭消费总量零增长,而是严格控制增长速度,率先实现改变以煤炭消费导致多种污染持续加重,区域空气质量得不到改善的状况。从某种意义上讲,就是让这些地区“休养生息”。

  第三,对电力、钢铁、石化和水泥四个行业实行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电力、钢铁和水泥的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放量占工业排放量的60%以上,四个行业实行总量控制,就是努力改变电力就地平衡的不合理布局现象,控制住了四个行业的总量,就基本控制住了工业行业的排放总量。“十一五”期间,电力行业二氧化硫排放的总量计划单列已行之有效;“十二五”期间,由电力行业扩展到电力等四个行业,坚持新改扩建项目实施跨区域调剂,由超环境容量地区向环境容量富余地区调配原则。

  第四,把污染排放的总量指标作为环评审批的前置条件。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是控制污染物新增量最有效的制度,如果每一个建设项目都能做到污染物排放的等量替代,就相当于新增量是零增量,污染减排工作也就好做了。但实际情况不是这样,未批先建、边批边建、环评批复措施不落实的现象仍不同程度存在。为改变这种情况,总量作为环评前置条件,就是要先落实后批复,先核量再上项目,尽可能地使新增量控制住。

  第五,全面推行机动车环保标志管理,探索城市调控机动车保有量。目前,交通领域氮氧化物排放量约占全国氮氧化物排放量的三分之一,在有些城市已经达到60%以上,氮氧化物成为首要污染物,即使是单车氮氧化物排放因子较先进,由于保有量基数大,有些城市不控制机动车保有量,氮氧化物排放量减不下来,氮氧化物污染解决不了。因此允许一些城市探索调控机动车保有量,全面实行环保标志性管理,为“十三五”控制城市机动车污染探索一条途径。

  合理控制固定资产增速和火电、钢铁、水泥等重点行业的发展规模,提高环保准入门槛,落实《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加快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落后产品。将高耗能、高污染行业新上项目与地方污染减排进度挂钩,与落后产能淘汰进度挂钩。因地制宜推行现有企业群集约化和燃料清洁化发展,对规模小、重复性高的行业进行整合。

  电力部门是我国SO2和NOX排放量最大的部门,也是减排工作的重中之重。“十二五”期间,未上脱硫设施的现役燃煤机组全部配套建设烟气脱硫设施,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燃煤机组进行脱硫改造。加快燃煤机组低氮燃烧技术改造和烟气脱硝设施建设,加强已投运脱硫、脱硝设施监督管理,新建煤电机组不得设置脱硫设施烟气旁路,“十一五”末已投运的烟气脱硫设施逐步取消烟气旁路。

  钢铁行业是我国SO2排放量仅次于电力的第二大工业部门。“十二五”期间,全面推进现役烧结机烟气脱硫工程建设,所有烧结机和位于城市建成区的球团生产设备实施烟气脱硫,脱硫效率达到80%以上。位于城市建成区的烧结机,逐步实施烟气脱硫脱硝一体化示范工程建设,开展SO2、NOX、二噁英等多种污染物的协同控制。到2015年,全国钢铁行业共有530台现役烧结机合计7.8万平方米要完成脱硫设施建设。

  石油炼制行业新建催化裂化装置必须进行烟气治理。现有生产装置采用先进的硫磺回收工艺,硫磺回收率达到99%,149套现有催化裂化装置再生烟气进行脱硫,工艺加热炉采用清洁燃料,燃烧高硫石油焦的锅炉安装烟气脱硫设施。

  有色金属冶炼行业加快生产工艺设备更新改造,加大冶炼烟气中硫的回收利用率,SO2含量大于3.5%的烟气采取烟气制酸或其他方式回收烟气中的硫,低浓度烟气和制酸尾气排放超标的进行脱硫处理。“十二五”期间,新建88套烟气制酸或尾气脱硫设施,对63套现有污染治理设施进行更新改造。加大焦化行业炼焦炉荒煤气脱硫,硫化氢脱除效率达到95%以上。加强对大中型燃煤锅炉的烟气治理,新建锅炉必须安装脱硫设施。

  水泥行业是氮氧化物排放量是继电力行业之后的第二大行业,“十二五”期间将继续增产,新建的按准入条件必须配套建设脱硝效率不低于60%的脱硝设施。“十二五”期间,还需下大力气开展水泥行业新型干法窑降氮脱硝工作,现有日产规模大于4000吨熟料的新型干法窑水泥生产线实施低氮燃烧技术改造和烟气脱硝工程建设,氮氧化物去除率达到35%以上。

  随着《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纲要》的逐步落实,“大保定”发展新纪元开启。为了创造良好的生态环境,在京津保地区联动发展中展现全新形象,保定市对大气污染防治高度重视,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对此进行治理。这些政策措施是否得到了贯彻落实?是否真正发挥了“惠民生”的作用?这些问题都需要环境审计工作来监督检查。保定市长在2016年两会期间表示:保定正在以前所未有的力度治理空气污染,力争用3~5年退出全国空气污染城市后十位。“十三五”期间,保定市将重点实施“无燃煤区”等十大防治大气污染工程,从根本上改变雾霾天气频发的现状。这些工作都需要环境审计工作的跟踪落实。环境审计工作研究对保定大气环境得以保护和经济协调发展有着深远的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

  保定作为京津保“金三角”大格局中的重要一员,现正处于一个非常重要的发展节点。面对特殊的区位和协同发展的重大机遇,保定选择了一条坚守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走绿色生态的发展之路。保定在落实中央和河北关于环境治理政策的基础上,2015年4月,保定市启动大气污染防治三年(2015-2017年)攻坚行动,重点开展集中供热、扬尘污染控制等“十大攻坚行动”。为尽快扭转大气环境连续重污染的被动局面,2016年2月保定在强化现行治理措施的基础上,在全市开展了“十查行动”,严管严查,严处严治,市县联动,防治大气污染。

  针对以上大气污染治理措施,保定开展的与环境相关的审计主要是政府管理的生态环境保护资金审计和相关专项审计调查等合规性审计, 即主要监督企业的经济活动是否遵守现有的环境保护法律和法规,而对各级环境保护部门、其他有关部门的环境保护专项资金、对政府颁布的环境政策等进行的审计监督工作,有待进一步完善。目前,由于保定仍存在环境污染治理资金缺口较大、部分排污企业游离于环境保护部门有效监管之外等问题,环境治理收效不佳。总体来说, 保定环境审计工作尚处于探索阶段,环境审计对环境管理应有的制约和促进作用还不明显。

  社会媒体缺乏对环境审计工作的宣传和关注,公众对环境审计工作的认识不足,缺乏良好的社会环保氛围。由于对环境审计的意义认识不够,导致企业没有对内部环境审计引起重视,许多企业对赖以存在的环境社会责任感不强,对经济可持续发展和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缺乏深刻认识,企业内部环境审计落实迟缓,极大地阻碍了环境审计的完善和发展。

  目前我国审计主体中国家政府审计具有很强的的独立操作性,能够比较客观地评价所审计部门的真实情况,但由于审计机构的领导人都是同级政府的组成人员,受到上一级审计机构的领导,极易受到人际关系和行政干预等外界的影响,环境审计的客观公正性受限。内部审计由于存在上下级的隶属关系,独立操作性很难保证。社会组织审计理论上独立操作性较强,但由于经济利益等因素影响,若要从根本上始终保证客观公正实难做到。

  随着“互联网+”在环境审计中的应用推广,环境审计人员需要利用数据分析工具检查全部的总分类账和数据库,充分挖掘数据价值,通过检测被审计单位业务发展和风险变化的趋势,及时捕捉并揭示潜在风险,防范于未然。目前,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风险防范等计算机在环境审计中的运用以及计算机辅助环境审计软件的开发进展,有待进一步完善提高。

  环境审计工作是一个专业性和综合性较强的工作,它要求审计人员不但要通晓会计知识,而且还要懂得环保、工程、管理、经济、统计、计算机、法学、数学、化学、医学等方面的知识。环境审计的实施对审计人员的技术性、专业性和综合性要求很高。目前,大多数环境审计人员是来自会计学或者经济管理专业的非审计学专业的人才,缺乏与环境管理相关的业务经验以及必要的设备、技术和手段。环境审计人力资源数量少、年轻人员比例偏低、高学历人员明显不足,专业胜任能力亟待提高,这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环境审计的进一步发展。

  意识是行动的先导,观念决定行动。针对保定市大气污染现状,政府首先要从观念和意识上抓起,调动社会各界加强资源环境国情和生态价值观的宣传教育,提高公众环境审计的意识和监督能力,增强环境保护意识和环境危机感,培养企业和公民的环保理念,推动市民形成绿色生产和绿色消费的自觉意识;其次必须依法及时通报或公布环境审计结果,真正赋予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形成良好社会氛围;最后利用社会舆论的力量推动和促进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注重环境审计,把环境保护、资源节约、审计监督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作为法制宣传教育的重要内容,并纳入法制教育计划。

  政府积极倡导公众购买环保产品,开展环保社区、环保学校、环保家庭创建活动,引导公众参与讨论环境问题,提高公众的环保意识,在全市形成政府倡导和公众参与的“人人自觉参与、共创绿色家园”的良好环保氛围,达到环境审计适应环境保护工作和经济持续、健康、稳定发展的目的。

  深入调查、科学论证,合理评估保定区域环境容量,京津保作为一个整体,以区域环境容量为基础,环境质量达标为目标,确定大气污染物总量控制目标,把污染物排放总量分解到辖区内各级政府并落实到所有重点排污单位。将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的削减完成情况纳入环境审计,作为各级领导班子环境保护量化考核指标,成为领导干部奖惩、升迁的主要依据。

  严格规范企业准入,完善环境质量量化考核制度,明确各级行政部门和企事业单位的环境责任,加大对政领导干部履行国土开发、环境保护、节能减排、资源科技创新等方面职责的评价比重,加大对资源环境保护责任的追究力度,将生态考核纳入经济责任审计考核指标。建立领导离任“生态审计”,实行领导干部环境责任终身制。将生态环境、生态经济、生态文化等列为各级政府政“一把手”的离任审计内容,消除领导干部急功近利的思想,控制其目光短浅的行为,强化干部树立科学的发展观和务实的政绩观;增强其做好生态建设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真正使推动保护生态环境、自然资源等成为政领导干部自发、自觉的政治责任。坚持严格的环境标准和排放标准、实行严格的治理措施和考核机制,促使京津保在环境审计和环境治理方面取得创新。

  发挥三大主体审计组织的基本职能,政府审计通过与社会审计和内部审计合作,建立由政府环境审计、环境审计社会组织和内部环境审计共同实施的环境审计工作组织体系,各司其职,泾渭分明,在各个方面发挥不同作用,强化环境绩效审计。

  环境绩效审计具有对生态环境的保护和对污染的治理进行监督、评价和鉴证的功效。对政府和企业开展合规性和绩效性审计,对企业内部按产品生命周期,即从产品原料的获取、产品制造与生产过程、产品使用过程、产品销售与服务过程、废弃淘汰产品的回收、重复及处理过程开展内部环境审计,促进企业内部环境审计发展,使企业充分了解内部环境审计带来的利益,使企业认识到在付出内部环境审计成本的同时也扩大了企业收益,就能使企业对内部环境审计的被动执行转变为自愿主动实施,从而有效预防环境法律风险,促进企业内部环境审计的发展和完善,促使企业的运作符合政府的环境标准。建立跟踪审计制度,通过对以前的审计发现和审计建议的处理措施,可以提醒有关部门尽快采取改进措施,发现需要进一步采取跟踪审计措施的重要事项,帮助审计部门制定审计计划,巩固环境审计成果。对环保工程项目、资源环境管理政策措施要全面进行跟踪审计和审计调查,保证建设项目得到顺利实施,资源环保工作措施得到落实,促进有关部门和单位改进、完善措施和制度。

  (四)成立环境审计人才培养机构,联合驻保高校开设环境审计专业,研讨环境审计工作创新

  保定环境审计要发展,人才是关键,环境审计人员的素质和能力决定了环境审计的职能是否能够充分发挥。政府应协调相关部门,利用区域教育资源优势,联合驻保高等院校开设环境审计专业,成立环境审计专门人才培养机构,成立保定环境审计研究机构,针对保定市情培养环境审计人才。联合保定驻保高校研究环境审计的培养方向和工作措施,重视对现有审计人员进行环境、工程等相关知识的培训,鼓励他们取得注册环境审计师资格,完善审计人员的专业知识结构,增强环境审计能力和素质,建立经常性的继续教育培训制度,真正使环境审计成为一门技术,形成一种职业,推动保定环境审计工作的开展和完善。

  加强与省内外环境审计工作开展成熟地方的联系和合作,学习和借鉴省内外环境审计工作方面的经验和方法,聘请省内外环境工程技术专家“请进来”指导,安排专家“走出去”学习环境审计的经验和方法,借鉴省内外的先进环境审计技术,减少重复研究工作,进一步直接提高环境审计的研究和实践水平,促进保定环境审计工作的完善和发展。利用现有的环境审计技术,结合保定市情,研究具有保定特色的环境审计工作模式并迅速应用到环境审计实践中,进一步推动环境治理工作的开展,要提高环境审计的水平。

  推进环境审计工作是一个系统工程,具有长期性和迫切性。保定环境审计工作必须依托区域协同的帮扶,才能走出环境保护与发展困境,借“一带一路”契机,疏解过剩产能,扶持清洁能源产业,使京津保生态环境保护获得长期稳定的政策、资金、民众资源支持。通过开展资源环境审计,发挥保障经济社会健康运行的“免疫系统”功能,促进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建设,保定才能走出一条具有自身区位特色的环境审计之路。

  [1]宋莎莎,华文建.基于云南滇池水污染治理的环境审计方法[J].合作经济与科技,2010(08).

  [2]林中华.加强大气污染防治的审计监督[J].鄱阳湖学刊,2014(02).

  [3]周一虹,周畅.政府环境履责审计作用机制与实施路径探究[J].会计之友,2015(14).

  [4]李兆东.大气环境治理绩效审计模式研究[J].财务与会计,2015(05).

  [5]黄溶冰,赵谦.环境审计在太湖水污染治理中的实现机制与路径创新[J].中国软科学,2010(03).

  [6]朱可人.浅谈我国环境审计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成都电子机械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5(04).

  近几年以来,大气环境问题已被越来越多的人所关注,伴随着人们对于大自然改造和开发利用能力的不断增强,温室效应、厄尔尼诺现象、臭氧空洞等名词也越来越多的出现在人们的生活中。本文将结合作者多年的实践工作经验,从目前大气环境的主要问题表现、大气环境安全问题的特点和其相应的解决的方案等方面进行简单的论述,以为大气环境问题的改善提供参考。

  自19世纪英国第一次工业革命以来,二氧化碳气体的排放量逐年增大,从而致使大气中的温室气体的浓度逐年上升,待超过大气的自净能力后,温室效应便出现。根据气象学家的研究发现,自1961年至2007年近五十年间,由于人类活动的影响,全球平均气温上升约为0.65摄氏度,如此下去在未来的100内全球地表平均温度预计将上升1.4至5.8摄氏度,温室气体占大气平均比重将继续加大。此外,由于全区气候异常现象也是目前大气环境安全问题的又一突出性表现。全球气候异常主要表现在高温纪录异常、极端天气干旱、暴雨、低温、冰冻等,例如就我国而言,2006年8月16日,重庆观测到43度气温打破百年来历史最高水平,2007至2008年间的百年不遇的特大暴雨, 2008年年初南方大部分地区出现的罕见持续低温、雨雪和冰冻等极端天气。气候的异常变化不仅严重妨碍了人们的正常生产生活,更是对人类生存发展的严峻威胁与挑战。

  所谓的自然界中臭氧是指,分布在距离地球表面25至50千米处,能够吸收太阳光中的波长306.3nm以下的紫外线,从而起到保护地球上的人类和动植物免遭短波紫外线的伤害的一道保护屏障作用的气体层,我们称之为臭氧层。随着人类活动的频繁,大量氯氟烃类化学物质的使用加剧了对臭氧层的破坏,造成了大气臭氧层厚度降低,甚至于在南极上空等处出现臭氧空洞的现象。据世界气象组织报告称,自20世纪70年代至今,全球臭氧总量呈现出逐渐降低的趋势,几十目前采取有效的控制措施,也需至少100年的时间才能恢复到1985年以前的水平。大气臭氧层的破坏,所造成的臭氧空洞等现象将导致强烈的紫外线直接照射到地面上,使地球上各种生物受到不同程度的伤害,从而威胁到地球生物的生存环境。

  酸雨主要是由于空气中大量的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和氮氢化合物的浓度加大,在阴霾天气中雨水所吸收的上述气体后所形成的、具有一定腐蚀性的降水现象。近几年来,随着工业废气和汽车尾气等的大量排放,其中包含导致酸雨出现的气体的比重逐年上升,致使一些地方酸雨问题频繁发生。酸雨的出现不仅对地面建筑物、动植物的生存造成伤害,还会对当地的环境造成污染,影响动植物的生存状态,因此,酸雨污染问题也被列入到大气环境安全问题的主要表现之一,从而备受人们的关注。

  2.1全球性,大气环境是一个开放性的、流动性、扩散性的物质,其活动性不受国界的限制,并且在全球化背景下,一国的环境安全问题既来源于本国的环境安全威胁,也来源于全球化进程中的污染转嫁、资源掠夺、生态难民跨国界迁徙、长程越界污染等环境安全威胁。

  2.2区域性,大气环境安全问题的严重程度在不同的地域之间存在着差异性,其主要原因在于大气环境问题受所在地的工业分布、能源气体排放量、自然条件等多方面因素影响,因此大气环境安全问题在全球性的大背景下也会呈现出区域不同而导致的差异性特点。

  2.3隐蔽性,只有当大气环境问题累积到一定量(这里所谓的一定量是指超出大气环境的自身承载力和自净能力)后才会有所显现,而在此之前大气环境安全问题则处于一种相对隐蔽的状态,可以形象的将其比作癌症等慢性病,其在经过一定的较长时间的发展后,当其存在度打破自身免疫系统后其各种症状才开始出现,才开始被人们发现,大气环境安全问题亦是如此。

  3.1国家主导性。将大气环境安全问题上升到国家发展层面上,强化国家的主导作用力,使国家通过其强有力的政治保障,达到解决环境问题的强大后盾力量。对一个国家的发展而言,大气环境问题不仅严重威胁人类的生存环境,也严重阻碍了国家的经济发展,因此国家也是大气环境问题的最大受害者之一。所以应将国家作为解决大气环境安全问题的主导者之一,通过将各项标准转化为国家法律或政策,强化国家监控,调整产业结构对温室气体等污染气体的排放量进行严格把控,从源头上降低其对大气环境的破坏性。此外,国家内部还可以架构起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倡导全名参与,提高解决大气环境安全问题的全民性。

  3.2国际协调、合作性。大气环境问题既是国家问题,也是世界问题,大气环境安全问题所具有的扩散性和多因性,注定其不能单单依靠某一个国家力量就可以解决的,他需要国际社会的共同努力,因此还需积极加强国际间的合作和交流,通过区域合作或国际合作,将其上升到国家战略合作的高度,确定区域的应对目标和发展计划,形成世界性的公约条例,在经济、文化、科技等各个方面共同协作,发展科学技术应对全球大气环境的变化,消除国家发展和环境保护的壁垒,达成解决大气环境安全问题的共识,形成全方位的架构体系,共同积极应对大气环境安全问题。

  3.3公众的参与和努力。公众参与是解决大气环境问题的重要途径。就公民个人而言,少开车、多步行或乘公共交通工具;尽量不买不用私家车,如要使用的话应妥为保养;汽车采用不含铅汽油,用省油的方法开车;使用清洁型燃料等等,都可以减少废气排放、为维护大气环境安全贡献力量。因为现在就城市大气污染而言,绝大多数是由尾气排放造成的。

  总之,大气环境安全是人类生存的必然条件,是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基本要素,大气环境的破坏已经严重影响到人类的生存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为了人类的共同发展,它的安全要靠全人类的共同呵护。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营造良好的人居环境和环境为目标,深入开展大气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不断改善重点区域大气环境质量,保护群众身体健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二)工作原则。坚持深化工业污染防治和推进道路交通扬尘、建筑施工扬尘、物料堆放扬尘、锅炉烟尘、汽车尾气等专项治理相结合,促进大气环境质量全面改善;坚持促进大气污染物达标排放和减少扰民纠纷相结合,减轻大气污染对群众生产生活的影响;坚持大气环境综合整治和大气环境质量管理相结合,健全管理制度和措施;坚持统一监管和部门分工负责相结合,形成大气环境综合整治协调联动的工作机制。

  (三)主要目标。到年11月底,全面完成大气环境综合整治各项工作任务,县城区和产业集聚区大气污染物排放量明显降低,大气环境得到有效改善,人民群众满意度不断提升。

  (一)工业企业大气污染综合整治。深入开展工业企业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所有企业污染物排放必须达到国家、省规定的标准。加强粉尘无组织排放控制,对原料堆放场地和生产过程中的扬尘点采取抑尘防尘措施,有效减少粉尘排放量。加强环境监管,确保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对污染防治设施不正常运行、污染物超标排放的,依法严肃查处。加大产业结构优化调整力度,加强建设项目环境管理,严格控制新上高污染项目。

  (二)道路交通扬尘污染整治。加大督导力度,加强道路交通扬尘污染控制。在县城区和产业集聚区主要路段增加清扫、洒水频次,各类垃圾要及时收集、清运。加强散体物料和余泥渣土运输扬尘污染控制,对运输渣土、煤炭、灰土、沙石、垃圾等物料的车辆,按照《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采取密闭和防尘措施,防止运输过程中发生遗洒或泄漏,在工地出入口设置清洗装置,防止车辆运输扬尘污染;未采取有效防尘措施的运输车辆不准上路行驶。要集中力量开展对州大道等主要交通干道的运输扬尘治理,规范交通秩序,减少扬尘污染。

  (三)建筑施工场地扬尘污染控制。加强建筑施工场地管理,每个建筑施工项目都要制定施工期扬尘污染防治方案并组织实施。所有施工现场要采取洒水、遮盖、围蔽等措施,保持整洁,有效降低建筑施工场地扬尘污染。

  (四)物料堆放场扬尘污染控制。清理整顿县城区和产业集聚区范围内所有物料堆放场地,严禁违法占地和乱堆乱放。加强物料堆放场地的规划和管理,按照疏堵结合的原则,引导商户按要求建设规范的物料堆放场。督促所有堆放场采取有效的抑尘、防尘措施,防止装卸、运输过程中的扬尘污染。

  (五)燃煤锅炉污染整治。继续开展燃煤锅炉污染专项整治,凡集中供热管网到达的地方,不得新建燃煤锅炉;现有燃煤锅炉在实现达标排放的基础上逐步淘汰,采用集中供热或清洁能源。集中供热管网尚未覆盖到的区域,可暂时保留燃煤锅炉,但必须使用高效除尘和脱硫设施,确保大气污染物达标排放。

  (六)县城区高铁沿线污染整治。加强县城区高铁沿线南侧至州大道北侧区域管理,对废弃厂房进行清理整顿,对该区域物料堆放场按照要求进行整治,对该区域道路进行硬化、绿化,各类垃圾及时收集、清运,杜绝乱堆乱放。

  (七)县原店镇寨根村刚玉企业污染整治。认真核查该区域内刚玉企业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情况和污染物排放情况,对污染治理设施不正常运行的企业停产整改,对污染物超标排放的企业立即实施限期治理或整改。对原料、燃料、固废等物料堆放场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扬尘,对生产过程中各扬尘点进行排查并采取措施减少扬尘。加强物料运输车辆管理,督导所有物料运输车辆加盖篷布,严禁物料抛洒,物料运输车辆出厂前对车体进行冲洗,减少物料运输扬尘。进一步加强防尘设施运行管理,完善管理制度,确保稳定达标排放,对逾期整治不到位、或没有完成整治任务的企业坚决予以关停。

  (八)机动车尾气污染整治。强化机动车尾气的检测管理,检测不合格的机动车必须进行治理,治理合格后方可办理机动车定期审验等相关手续。严格执行国家机动车辆报废标准,禁止报废车辆重新上路行驶。大力开展车用清洁能源的推广使用工作,进一步提高车用燃油品质,逐步提高车用燃气率。

  (一)环保部门:负责工业企业大气污染综合整治和燃煤锅炉污染整治工作,配合公安部门做好机动车尾气污染整治工作,配合国土资源部门做好物料堆放场扬尘污染控制工作。

  (三)规划城管执法部门:负责城区道路扬尘污染控制和城市垃圾污染控制工作。

  (四)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负责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对不符合产业政策的落后生产工艺、落后产能依法予以淘汰、取缔。

  (七)公安部门:负责机动车尾气污染整治工作,配合交通运输部门开展道路交通扬尘污染整治工作。

  (八)供电部门:对依法关闭(拆除)的企业(生产线)、停产治理企业、未按时完成整治任务的企业,依法停止供应生产用电。

  (九)监察部门:负责对本次整治工作中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不履行环境保护职责,未按期完成整治任务的有关单位及相关责任人实施责任追究。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政府和产业集聚区管委会要对本辖区环境质量负责,要按照科学发展、保护环境、改善民生的要求,认真抓好区域大气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要成立大气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要及时召开大气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会议,做好宣传发动和研究部署。要按照本方案要求,制定具体的实施计划,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工作顺利开展。领导小组名单和实施计划于年8月10日前报市政府督查室和市环委会办公室。

  (二)注重协作配合。市政府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扎实开展大气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在整治工作中,要密切配合,团结协作,形成工作合力,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AG真人 AG平台AG真人 AG平台AG真人 AG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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