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限制性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顺利进行,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形成良好均衡的价值分配体系,
以2022年业绩为基数,2023年净利润增长率不 低于28%,且不低于对标企业75分位值或同行 业平均水平;2023年公司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
率不低于3.62%,且不低于对标企业75分位值 水平或同行业平均水平;以2022年研发费用为 基数,2023年研发费用增长率不低于5%;2023 年新增专利授权量不少于55件。
以2022年业绩为基数,2024年净利润增长率不 低于36%,且不低于对标企业75分位值或同行 业平均水平;2024年公司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 率不低于3.70%,且不低于对标企业75分位值 水平或同行业平均水平;以2022年研发费用为 基数,2024年研发费用增长率不低于10%; 2024年新增专利授权量不少于65件。
以2022年业绩为基数,2025年净利润增长率不 低于60%,且不低于对标企业75分位值或同行 业平均水平;2025年公司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 率不低于4.10%,且不低于对标企业75分位值 水平或同行业平均水平;以2022年研发费用为 基数,2025年研发费用增长率不低于15%; 2025年新增专利授权量不少于80件。
注:①本计划“净利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指标的计算均以激励成本摊销前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作为计算依据;②在股权激励计划有效期内,若因公允价值计量方法变更,或公司发生发行股份融资、可转债转股等行为,则新增加的净资产及该等净资产产生的净利润不列入考核计算范围。AG平台真人 真人AG 平台官网AG平台真人 真人AG 平台官网AG平台真人 真人AG 平台官网